发布时间:2021-05-08 11:21:17源自:裁判文书网审理法院:律师百科阅读(0)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1执1345号
大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陈四军:
关于大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陈四军罚金一案,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0元。至此,大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19)黔0521刑初23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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