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8 11:15:17源自:http://www.qqpaopao.com作者:律师百科阅读(0)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4执1482号
本院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贵州博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省织金县农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贵州省织金县农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主动线下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300000元。现被执行人贵州省织金县农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2021)黔0524执1482号一案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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