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7 19:42:09源自:裁判文书网审理法院:律师百科阅读(0)
金沙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3执102号
杨星、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
杨星与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00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杨星,被执行人已缴纳执行费500.00元。至此,杨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523民初518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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